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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概是人手一機,好像越來越沒有發呆的權利了。

好像空閒、空白的時間一定要做些什麼才好,在捷運上發呆似乎很怪?

你看我我看你,很尷尬?

 

看到一些小事情就要馬上拍照,有圖有真相的傳送出去。

別人睡得歪歪的也拍,你跟對方很熟嗎?是朋友嗎?

別人穿的衣服很奇怪也拍,馬上傳給朋友笑笑。

或者是對著別人,對著不熟的陌生人,無聲無息的幫對方留下影像、影片?

對方有同意嗎?

隱私權、肖像權 越來越受到輕視。

 

不能坐在一個地方,什麼都不做只曬太陽只吹風嗎? 

不能只是看風景嗎?

一定要拍照?

一定要手握著螢幕,一定要line跟人聊天嗎?

相處的時候一定要一小時十幾個叮咚聲嗎 ? 

我覺得我很重要,比你的訊息重要。

不然我也可以拿起我的手機沉浸在自己的國度中。

 

到現在,跟朋友聚會,

還是會不好意思的回line,總覺得那是不尊重跟我一起出來的人。

難道我是怪咖嗎 ?

眼前的人不是更重要嗎 ?

不能放下電子式的閒聊嗎 ?

 

好想念沒有智慧型手機的日子,

好想念可以發呆不會被當成怪人的日子,

好想念那個拍照的時候慎重的感覺,

消失了,

簡潔、快速、便利的直線型思考,淺移默化的在生活中了。

 

 

一點都不想隨時隨地可以被聯絡。

雖然可以隨時隨地看電子書的感覺很棒,

可以隨時查看自己的e-mail,對很多事情可以立即的反應,

讓我覺得好像是跨國的ceo,一機在手資訊無窮 (笑),

但我還是不會想被束縛住。

 

智慧型手機真的好方便,也讓我覺得好疏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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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橘椪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